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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3年11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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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舆情工作室在2013年11月份当中,总共关注到与深圳有关的舆情事件102个。现根据传播面、影响力,从中筛选出热点事件11个,通过专家点评和民意调查,形成本期的“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专家点评

回应比较慢,但发布的信息比较充分,机构也能积极调查解决问题。事关民众利益的事,工作要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难以让人满意。

——范以锦 省内高校研究机构负责人

该舆情事件中虽然政府做了相关的公示和调研,但却没有做到位,利益最攸关者却不知情,调研效果仍为零,上传下达不畅通,引发了广泛的质疑和抗议。因此政府在进行工程改造之前,需要衡量各方利益,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最基层的民众的心声,在公布之日起做好舆情应对准备,时刻与专家团体、政策具体制定人共同回应民众疑问。

——沈阳 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该事件依旧是一个行政类信息的纠纷,需要认识到这样的工程事件容易引发较大的民意波动。民众在该事件中是当事人,拥有较为直接的话语权。 1,减少和民众的正面摩擦;2,要吸取民意,达成共赢;3,重视谣言的管理。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在网民发出质疑帖文、媒体持续关注以及居民抗议之下,时隔多日,回应才姗姗来迟,明显缺乏舆情风险意识,而回应内容由于存在漏洞,不仅未达到缓解舆情危机的效果,反而再次引发一波舆论声讨,环评单位的三次调查公示更被指与实际情况不合,涉嫌弄虚作假和走形式,信息发布的速度和有效性均大打折扣。在舆论压力倒逼之下,深圳市交委虽然提出了一些补救措施和解决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上降低了负面舆论。但整体而言,显得缺乏诚意和主动性,呈现出负面印象。

——侯文昌 正义网传媒研究院副院长

道路扩建引发附近居民抗议,在很大程度上源于项目前期环评调研和公示工作的不足和失误。第一,在信息披露上遮遮掩掩,道路建设目的、建设主体及扩建范围等关键信息模糊,没有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第二,调研流于形式,不够深入广泛,亦没有收集足够的书面信息反馈;第三,公示渠道单一,覆盖面较窄。面对居民抗议,反应迟钝,且对居民质疑强烈的招标单位性质等关键问题没有进行必要的澄清,对自身机构行为失误的认识也相对不足,此种应对方式恐怕难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和不满。

——谢志岿 深圳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副所长

反应过慢,对舆情不重视,导致业主聚集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权抗议的行为发生后,经过平面媒体报道后才进行解释说明,属于被动应对,而且错失了舆情应对的黄金时间,错过了第一点,只能进行补救。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总体感觉是被舆情牵着走,自说官话,被动因应,缺少主动性。最后表态将把居民的诉求向规土委反映,请示将这条道路基本保持原状。也就是说,绕了那么大一个圈,从原点回到了原点。这个结果看似“尊重民意”,却留下诸多疑问:当初为何扩建,扩建的目的是否如网帖所言是为了“配合地产商高价楼盘”,环评如何通过,为何核心利益相关人群并不知晓有公示?这些疑团如果得不到合理解释,政府的形象还是会受到一定影响。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公众咨询的质量很差,仅为走过场性质,这才是临近施工才发生居民激烈反对现象的原因。市交委在回应中倒暴露出工作中马虎了事的问题。

——南云楼 本市民间研究机构人士

整体看上,相关部门对于事件的回应是积极,有措施、有效果的。这类事件往往是各种利益博弈,政府作为居中的一方,关键是及时的新闻发布,公正的态度,认真的处事方法,只要做到这些,并把这些表达到新闻中,基本就合格了。

——张学虎 本市政协委员

相关部门反复强调,就道路扩建问题进行了调查,但是,附近的小区、学校则要么声称根本不知情,要么表态虽有调查但非常简略。这表明,相关部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存在严重问题。

——朱克奇 本市广电集团评论员

[责任编辑:黄成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