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此事不管不行,但管的过程中也会引发一些人的不满。只是抓住比较严重的一户进行处理,分寸把握还是可以的。这类事情平时要加强宣传,处置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
——范以锦 省内高校研究机构负责人
深圳重拳打击保障房出租得到了网络舆论的一致好评,从网络舆情监测中看到该事件呈现了较强的正面效用,中央级新闻媒体的跟进曝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网络上市民针对“保障房”问题的硬性冲突。但要意识到该事件可能会成为未来的事件处置“标杆”。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舆情处置中有个主动原则:与其别人说,不如自己说;与其被动说,不如主动说;与其迟说,不如早说。深圳住建部门第一时间成为信息发布主角,掌握了发声的主动权。
——段赛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总监
此次舆情事件同样是涉事单位主动披露的信息,不幸的是,这种主动精神非但不能赢得市民喝彩,反而引发不满。在官方媒体和社交媒体两线失守,说明其欠缺合理的媒体和公众沟通机制的设计。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本来是想塑造监督和执法严格的形象,但也有一些反对的声音。官方微博主动公布查处情况,面对网友质疑,又引用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在舆情应对方面树立起舆论博弈意识,正视网民的正当表达和合理诉求,积极面对网络舆论,主动疏导过激言论,防止舆论升级,积极进行应对。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这个案例说明一点: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有关部门在公布信息时,应该尽可能详细。比如,是哪五户人家;如何改变了房屋功能;用于什么样的经营活动;违反了哪部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其行为有什么危害性?所有这些讲清楚了,“无可非议”的说法恐怕根本不会有。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在执法行动之后,会公布相应的调查、处罚结果,但大多数都比较简单。现在看,这一类的信息发布应该升级。
——朱克奇 本市广电集团评论员
网上舆论还是支持严格执法的多,一些认为业主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无可非议的看法,基于对保障性住房的不清晰认识,可适当解释应对,也是一种普及教育。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保障性住房不能用于经营性用途,这并不是深圳特有的规定。针对网络议论和媒体报道,相关部门的回应速度较快,如能交待清楚法条背后的法理,应该能有更高加分。在相关回应时,应厘清处罚依据、小公平和大公平的辩证关系。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