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7】5户家庭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被查
12月11日上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阅景花园”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初步查实5户家庭存在改变保障房使用功能,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情况。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40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28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3条;本地论坛网帖322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一、部分网民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督;二、部分网民支持处罚违规业主;三、部分网民认为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无可非议,住建局无权干涉与处罚。
事件节点: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微博 2013/12/12)
12月11日18: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称,“今天上午,我局出动10名行政执法人员到阅景花园进行现场执法。初步查实5户业主存在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情况,违反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中1户违规事实清楚、情节比较严重的家庭,当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拟罚款5万元。”
12月12日,据《新华网》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对于擅自互换、出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家庭,主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罚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住房。
12月12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呼吁,随着深圳更多保障性住房向社会推出,后续监管存在极大难题,应当完善和明晰执法人员的权责,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
12月12日,深圳论坛帖文《住建局对穷人展开杀戒,你下得了手么?》,认为“住建局您搞保障房是支援穷人的,穷人挖空心思赚点外快,方便邻里,致富脱贫为何不可以?什么叫非法经营,无证经营,借地经营?工商局的事您也操劳来了!人家扰民经营有管理处有业委会有街道办,用得着您摆姿态?”
有关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事发地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