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做出反应,快速辟谣,赢得网民认可。但对港媒如此有鼻子有眼的捏造,可以考虑听取网民意见,追究港媒责任,起码应该要求道歉。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9月份是全国都在打击网络造谣,在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案例,深圳警方在确认是“虚假新闻” 的前提下,没有作出相应的表态,就显得不够力度了。既然大陆百姓造谣要处理,香港媒体也不能例外。对于这类造谣,深圳警方为什么不表态要处理?
——张学虎 本市政协委员
港媒报道当天,“深圳罗湖公安”官方微博辟谣,赢得了阵阵掌声,一是因为速度快,及时制止了谣言传播;二是对核心事实予以正面回应,用词严谨,有力地回击了谣言。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如果确实杜撰,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责其在媒体公开道歉和澄清事实。
——马云驰 本市高校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