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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3年9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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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排行榜对各区各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舆情事件时的响应速度、信息发布、引导措施、应对成效等方面进行计分排名。

    当事人说: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林副局长:从我们的角度来讲,我们认为此次港媒的报道是违背基本常识的,在目前资讯发达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这种“缉私武警被灭门”的惨案属惊天大案,这种大案如果发生,内地媒体没有一点报道是不可能的,我们也没必要隐瞒,这也与目前政府重大事件及时信息公开的原则是相违背的。当然,在回应方面,我们还是比较慎重,首先与市局公共关系处进行了沟通,他们专门致电海关缉私局进行了核实,证实确未发生港媒报道的事件。

龙岗区市民侯先生:回应很及时,目前证实这个确实属于谣言,(深圳公安)出发点是好的,行为肯定是正确的。因为这个东西毕竟是对社会安全的(威胁),公安机关做的反应是很准确的,但传播没有做到铺天盖地的效果。

    网言网语:

    不知道香港法律如何规定,但是香港报纸白纸黑字造谣已经不是已经一次两次了。一国两制,法律规定如此,希望不受《刑法》约束的香港媒体自重!

——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深圳小天”2013-09-14

制造假新闻,目的很明显:震慑守卫国门的正义卫士!希望能要求香港当局彻查幕后背景!公安还应该要求香港警方以制造谣言、玷污政府的罪名追查主编及作者的责任。

——腾讯网友“YOUMEOK8” 2013-09-15

官方及时发声,避免新闻发炎。                            ——新浪微博认证用户“新闻不发炎”2013-09-14

    专家点评:

    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是责任。任何主体不能以言论破坏公共秩序,给社会带来恐慌与不安。谣言猛于虎,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防止虚假信息被传播是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沈阳 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毗邻香港,深圳也深受香港媒体的信息误报所害,从六月的“维c银翘片”事件,到此次的假新闻,香港媒体的报道极容易被网络媒体转播。在严控网络谣言的互联网环境中,由于香港媒体针对新闻事实的把握存在偏差,使得部分信息在境内产生舆情负面影响。从舆情应对来看,深圳罗湖公安分局的回应及时而有效,舆情应对效果较好。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缉私警官一家六口被屠杀灭门”已经造成一定程度的传播,面对如此重大的命案,警方仅是一条微博的回应是远远不够的。

——侯文昌 正义网传媒研究院副院长

事情的缘起是一则虚假新闻,只要及时辟谣即可。“罗湖公安微博”反应迅速,在虚假新闻刚出现时即制止其发酵,虽然处理难度不大,但还是值得肯定。

——朱克奇 本市媒体评论员

“缉私武警被灭门”已被证明是谣言,公安部门的新闻发布机制响应及时,值得肯定,对此事件的辟谣,如能多一些发布渠道效果应该会更好。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责任编辑:陈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