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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3年9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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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对各区各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舆情事件时的响应速度、信息发布、引导措施、应对成效等方面进行计分排名。

【事件6】“校讯通”服务商涉嫌乱收费被查

9月4日,罗湖区东昌小学一位家长近万字的《“校讯通”十大罪状》投诉信,认为学校与校外企业串通,变相强制家长使用该服务,引发媒体持续关注和市民讨论。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277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869条;本地论坛网帖1088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新闻跟帖、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质疑 “校讯通”项目存在利益输送;二、部分网民认为应取消“校讯通”;三、少数网民指出“校讯通” 的合理性。

 

 
家长每天不但要接送孩子,还要被“校讯通”的讯息“轰炸”
 
(《羊城晚报》2013/09/25)

事件节点:

9月5日,市市监局罗湖分局回应称:8月中旬,李先生的投诉移交到该分局后,该局稽查科、价格检查科就此进行摸底调查近半个月,在掌握一定证据后,9月4日起开始了相关执法行动并立案调查,深圳3家“校讯通”服务商接受了调查,其中包括承接东昌小学“校讯通”服务的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据调查,全市绝大部分学校都在使用 “校讯通”,此次调查和执法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查,全市提供“校讯通”服务的运营商有10家左右,年收入都在800万元至上千万元,已被调查的3家位于行业前五。

9月6日,@深圳教育 称,“校讯通”在深圳学校已使用多年,在促进学校和学生家长沟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校讯通”的使用,此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明确的要求:一是要确保学生信息安全;二是不得纳入学校教育收费;三是要严格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使用企业市场服务产品,并依法加强对相关服务的管理。各学校不能把“校讯通”作为与家长沟通的唯一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正在大力推进学校服务窗口建设,并逐步设立网上服务窗口、服务厅和信息平台等多种家校沟通渠道。对于媒体反映“校讯通”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已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共同努力做好规范管理,以维护学生家长权益。学校如有违法违纪牟利行为,教育部门将严肃查处。

9月6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罗湖区教育局纪委副书记张进就东昌小学被家长投诉“校讯通”违规收费以及存在腐败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区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已经在收集相关资料。不过,“校讯通”收费问题是否违规,以及学校因此获利,在全市具有普遍性,他们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这种情况,希望政府能通盘考虑,彻底解决此问题。

9月7日,据《深圳商报》报道,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此前的调查显示,目前,深圳市几乎所有的学校(幼儿园)均与校外企业合作,推荐学生有偿使用“校讯通”、“园讯通”等商品和服务。 “校讯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校讯通”不是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不应由学校要求或推荐家长使用,学校收费公示中也没有此项收费公示。二是学校擅自与“校讯通”企业合作,家长事先并不知情。三是变相强制,违反教育收费 “自愿”原则。四是“校讯通”违规收费,增加了群众负担。

[责任编辑:陈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