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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3年8月份深圳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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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排行榜对各区各部门在应对不同类型舆情事件时的响应速度、信息发布、引导措施、应对成效等方面进行计分排名。

 

8月28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对于公众质疑“尿歪”如何取证,如何执法时,深圳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

8月28日,深圳市城管局就《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备受争议的“尿歪罚款”条款,该局表示,这一点并非该《管理办法》的重点,只是引用了几个十几年前就有的文明条例中的内容而已,本意是禁止在公厕中随意便溺,主要起警示和教育作用,不是为了处罚。

9月3日,据《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实施的首个工作日,除了对外开放区域之外,进入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区域如厕也没有阻滞,深圳市消防局、福田交警大队等单位都开门提供方便,唯一一次碰壁是在深圳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好说歹说都不让进。

从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获悉,各区管理机构已经开始着手加强对公厕的监督检查,对一些未达标的公厕,已经开始着手整改,该处正在研究《办法》的配套措施。

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锐评《立法不是懒政的挡箭牌》,认为“立法资源是有限的,当教育、医疗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还需要法律细化明确时,却将宝贵的立法资源浪费在“尿歪”上,这反映出当地立法者的立法理念出现了偏差。法律不是实现政府职能的手段,也不是管制公民的工具,更不是政府懒政思维的挡箭牌。立法需要对社会现实的熟知,这不是靠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听汇报就能发现的。只有更多地深入社会之中,法律才能更多地靠近现实生活。”

有关单位:深圳市法制办公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当事人说: 

深圳市法制办环资法规处詹先生:官方反应速度是很快的,从8月20日到28日,新闻媒体一直关注,我们先后接受了两次记者采访。针对这个问题,市城管局也开了新闻发布会,我们尽全力应对网上以及媒体对部分条文的反应。我们反复强调,新闻媒体吸引眼球,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正确理解法律条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体现社会的正能量。公厕的管理办法是政府尽最大的能力来修建公厕,增加公厕的保有量,想了很多办法,包括把政府的公共区域也对外公开,金融网点、加油站等等。虽然有困难,但是也做了很多工作,尽可能地开放,然后提高厕所管理水平,提高用厕文明度,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营造老百姓更好的如厕环境。你要宣传一个东西,问题可以提,但是更多的还是正能量,随意取个“尿歪”的说法,是个不严谨的表述。我们可以探讨执法当中的困难问题,从正面来讲,尤其是针对公民个人的违法行为执法很难,不仅仅是这个立法,例如养犬、吸烟,包括闯红灯等等。随意采用“尿歪”的说法,往往把公共舆论的观点往别的地方引,弄得公众对这个立法不了解,产生不好的情绪。

福田区市民庄先生:“尿歪”有时候是由生理反应引起的,生理反应来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尿歪”罚款很不合情理。另外,如果要实施这项规定,是不是有人跟着我去厕所,还是装一个摄像头拍我们上厕所,那不是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吗?如果没有这些措施,政府怎么知道是谁“尿歪”,弄脏了厕所,又怎么去罚款呢?那这不是一纸空文吗?干嘛浪费那么多时间立这个法,不如出台一些有利于市民的政策吧。 

 

[责任编辑:陈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