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建立一个夺命电梯黑名单,并在其官网公布,以便市民查询。
——深圳论坛网友“潜龙”2013-8-17
深圳很多电梯都老化了,有关部门该出动排查下了!否则哪天会出大事!
——腾讯网友“恒久远”2013-8-8
专家点评:
事发后,监管部门很快成立调查组,总体来说回应积极。但涉事公司一开始就拒绝回应此事,而且该公司曾被通报,未过三个月整改期又发事故。监管部门应该倾听网民的意见,举一反三,把事故堵死在源头上。
——范以锦 省内高校研究机构负责人
深圳地方特检部门的调查和回应都是及时的,针对现有问题的调查到位,回应客观,有针对性也有问题见解。该事件虽然为小概率突发事件,但是由于老旧电梯涉及面广,和民众切身利益相关使得该事件还会产生延伸效用,民众想走出对电梯的恐惧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拿出办法妥善管理好电梯维护企业,建立行业管理的标杆。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管理部门回应稍显迟缓,但现实作为弥补了这一不足。此后多次发声以及采取的系列措施,得到了舆论认可,负面舆论下降。
——段赛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总监
总体上看,这个事件的处理是及时且有效的。这种突发事件,能做到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说明情况,第一时间提出解决方案,第一时间得到各方基本认同,就是一个好事。
——张学虎 本市政协委员
该电梯运营公司多次出现严重问题,显然是日常管理上极其不合格所致。行政管理部门的所谓事故调查,早已不能让公众放心,必须迅速停止该企业的运营资格,才是对公众安全负责任的做法。应对舆情,不光是要有声音,更应是要有合理服众的做法。
——南云楼 本市民间研究机构人士
这是今年类似恶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第二宗,且责任单位为同一家商业公司,这是事件恶劣的一面。就媒体应对而言,除了速度提升以外,并未见到涉事机构的舆情应对的技巧和素养有任何提升,显然缺乏专业训练。
——陆亚明 本市媒体负责人
为什么在五月份刚刚发生严重事故后不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此事没有较大的后续舆情发酵,当属“侥幸”。
——朱克奇 本市媒体评论员
媒体报道当天,“深圳市场监督”官微就发布了相关处置情况,速度快,措辞也比较严谨,在信息发布方面赢得了主动。在公共安全的舆情处置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该表现出人文关怀,调查结果的措辞的确需要严谨,但用于承担责任和向公众致歉和恳求谅解,会赢得更多公众的认同。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反应虽然不是很及时,但后续跟进还算到位,成立了专门的技术勘验小组调查原因,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扩大相应的调查范围,并强化电梯制造单位、相关电梯维保单位、市特检院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难能可贵的是,事件发生后市人大常委延迟了《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的审议进程,虽然二审稿中“不满7岁不能单独坐电梯”引起了争议,但针对担责问题新增使用单位“首负责任制”却是得人心之举。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