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233期|应保尽保 ,强化“弱有众扶”
2020-09-04 17:2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233期|应保尽保 ,强化“弱有众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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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缅栀

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资助低收入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帮扶保障力度。

《征求意见稿》和《通知》都加强了对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资助低收入居民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切实减轻我市低收入居民参保费用负担,为困难群众带来更多社会关爱和支持。《征求意见稿》拟扩大资助参保对象的范围,包括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等低保边缘人员,拟将低保边缘人员中的成年人也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使更多社会群体得到资助扶持。

深圳在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过程中,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先行先试,还要做到民生幸福标杆的先行示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要求深圳“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对待弱者的态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弱有众扶”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我市正在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努力打造先行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

回顾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在创造发展奇迹的同时,也让这个城市的居民不断提升获得感。从“弱有所扶”到“弱有众扶”,不断提升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自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市已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对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今年疫情期间,深圳将因疫情影响临时陷入困境的群体纳入救助范围,突破临时救助的政策上限,从12个月低保标准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并开设52个临时庇护点,累计救助流浪人员1281人次。

这些年来,深圳不断在“弱有众扶”上探索创新。在政府兜底保障的同时,社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救助当中。通过进一步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救助、就业、保险、慈善“四环联动”,加快构建广覆盖、有梯度、相衔接、精准化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使用效益底下、管理不规范等风险。此外,还要加大就业培训和拓展新职位的力度,从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难以经由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考虑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以全方位的努力,让无助者得到帮助,无望者看到希望,让困难群体真真切切享受到社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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