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231期|教育培训行业既要自律,也要法律约束
2020-09-02 21:3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231期|教育培训行业既要自律,也要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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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王俞

日前,深圳13家教培企业在市消委会倡议下,联合作出了“预收费不超3个月”“合同期内可无理由退费”等承诺,获得了不少市民的点赞。这是相关企业在面对经营压力时作出的创新之举,具有正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于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提振市民消费信心、共建消费信任具有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预付式经营在教育培训行业非常普遍,但消费侵权、卷款跑路等案件频发,让教育消费蕴藏了越来越大的隐患。今年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培训商家的授课进度、服务质量受到影响,关门停业、无法为消费者退费,导致相关投诉增多。有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11477宗有关预付式消费投诉。其中,教育培训投诉6392宗,占比55.69%。投诉量在30宗以上的教培企业有14家,占比51.85%。一时间,教培行业成为预付式消费投诉的"重灾区"。

在此次承诺活动中,针对一直被诟病的预付式消费时间过长问题,13家企业共同承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费用(含赠课);按课时收费的机构,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0节的费用(有效期不超3个月)。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家的此举等于是无形中降低了市民预付式消费的“额度”,在减轻消费者前期投入负担的同时,降低了市民的消费风险。

除了“阶段性收费”,“合同期内可无理由退费”的承诺,也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值得一提的是,承诺合同期内无理由为消费者退费,也不是“一刀切”,全然不顾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果是消费者单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需要扣除已产生的不可逆费用,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考虑到企业面临的场租成本、招生成本、教学成本、服务成本等,不可逆费用不退还,或许也可以理解。

我们在为上述企业点赞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它们所承担的经营压力。对于企业而言,“预收费不超3个月”,延长了企业资金回笼的周期;“合同期内无理由退款”,也会让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更大的变数……面对这些压力,这些企业依然能够站出来振臂一呼、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并且“刀刃向内”压缩了自己的利益空间,不得不说是一件值得肯定的探索。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目前,教育培训行业的相关法律法律尚未完善、市场主体也良莠不齐,这就让一些非诚信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这也间接导致优先作出利益让步的企业,无形中就要面临更大的挑战,甚至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为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补齐此项短板,深圳市消委会也倡议,消费者也可通过"315消费网"、"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深圳信用网等平台查询企业的消费评价指数,通过深圳市消委会官网查询"好人举手"企业名单和承诺标准,并优先选择这些企业进行消费。

我们也要看到,想要彻底破除教培行业“沉珂”,整肃预付式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光靠一纸承诺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参与承诺的企业,要夸赞,更要畅通举报渠道,保证各分店的落实。此外,除了行业自律,相关法律法规的“硬约束”也必不可少。

目前,与教育培训行业预付费式消费快速发展的状况相比,我国现行相关的法规还略显滞后。我们希望,深圳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教育培训行业的预付费的收费原则、消费凭证、服务合同、禁止收费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提高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对于各类非法办学的机构应该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与整治。有条件的话,主管部门还可以对培训机构进行更多的办学指导,减少教培企业的盲目野蛮生长。只有行业自律和法律约束“双管齐下”,才能够构筑起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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