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冠游泳健身俱乐部:拒不履行退款承诺
2024-05-08 16:41
来源: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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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冠游泳健身俱乐部:拒不履行退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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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李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市奥环共创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本人在该商家处多次缴纳共计3911元预付款用于购买健身房会员卡及私教课程服务,后因商家始终无法开业,遂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但商家不予退款。

调查、调解情况: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经调解员多次与商家沟通,商家承诺2024年6月30日前分四期为消费者退款。现消费者向我会反馈相关对接人员无法联系。后调解员联系上该商家股东,其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退款承诺。经查,商家收款方深圳市奥环共创实业有限公司与提供服务的实际经营方名称不一致,实际经营方为深圳市宝冠体育管理有限公司。经查,收款方深圳市奥环共创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康桥路128号宏德辉工业区C2106。实际经营方深圳市宝冠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立信路16号B412。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常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