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哈格宠物:拒不履行退还押金及赔偿义务
2024-01-29 16:38
来源: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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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哈格宠物:拒不履行退还押金及赔偿义务

人工智能朗读:

投诉来源:大鹏新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唐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市哈格宠物服务有限公司

消费者要求:退还押金及赔偿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3年11月9日在该商家处缴纳600元押金用于宠物猫绝育手术服务。12月6日,本人将宠物猫送至该商家进行手术,晚上9点接到该店工作人员信息,告知本人宠物猫在绝育过程中走失,随后本人协同该店工作人员一起寻找宠物猫,一直未果。12月10日,本人再次前往该店协商退还押金及赔偿事宜,该店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以联系不到负责人为由拒绝协商。

调查、调解情况:

大鹏新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经大鹏新区消委会协调,该商家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还押金并赔偿300元。后消费者反馈该商家从未与其联系,也未履行退还押金及赔偿义务。大鹏新区消委会后续就该投诉多次联系商家沟通协商,截至目前,该商家仍未履行退还押金以及赔偿义务。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建设路23-3。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履行退还押金及赔偿义务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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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大鹏新区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常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