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5-11-19 10:18 来源:深圳新闻网
专家点评:
基础设施建设提速的同时环境却被污染,不应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托水库区位的独特优势建设益民公园,本是一件双赢的好事,却得到如此下场。政府在此次汹涌的负面舆情来临时明显没有做好准备,整个过程都是被动地由民意推着走,响应不及时,回应遮遮掩掩、推三阻四,规划文件“朝令夕改”、无法统一,所有这些无不折射出涉事政府部门舆情应对的乏力乃至不堪。
——王国华 华中科技大学舆情研究机构负责人
公众对民治公园用地遭挤占的担心由来已久,公园却迟迟未建成,加之商业开发进驻,难免引发公园规划用地被用于商业开发的质疑。一边是长期以来公众通过媒体、论坛等平台表达担心质疑,另一边却是相关部门权威声音的缺失。即便是“街道办主动联系开发商”、“民治办事处执法队承诺”等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也是通过非官方渠道发布,足见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当前,该事件仍存诸多质疑,相关部门不可噤声或回避,应畅通与民对话机制,及时公开处理进展,平息质疑。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民众对官方意见的修改呈现一定的敏感性,此次民治水库商业项目用地由于早有民众心理预期,所以产生较大的舆论阻力。
从深圳新闻网的舆情监测能看到涉及到此类问题的舆论反馈主要为当地论坛的居民发帖,帖文风格和表达方式较为偏激,符合控诉型上访舆情的应对特点。针对该类舆情政务处置的原则是“不激怒,慎表态”,针对该地区的任何行政性政策都可能成为民众分析的蛛丝马迹,容易导致群体性上访等敏感舆情。针对民治水库的官方权威舆论表达需要慎重,面对群情激昂的舆论情绪,谨慎表达是正确的。在均衡舆论的情况下需要做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此事,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回应,但与质疑声音相比,回应显得“弱弱”的,导致相关土地的用地性质似乎是越说越说不清楚。还是“不论是非,只说应对”。我们看到,在每一次对话会之后,都只有居民这方面整理发布了“对话纪要”,一、二、三、四,所列甚详。应该说,单方面发布“对话纪要”,这种作法是否合适,有待商榷。道理上讲,“纪要”应该得到双方认可后才能形成和发布。虽然居民这方面的这种作法有待商榷,但确实可以反衬出相关部门在主导信息发布上是多么“无术”和“不得要领”,掌控话语权的意识又是多么淡漠。现在,面对舆情,有些部门已经能够做到积极应对。但是,“积极应对”还必须做到“积极引领”——有效果的作为才是真正的有作为。如果“说”了半天,到底“说”了什么却是由对方来发布,“说”什么议题也是由对方来主导,那么,陷入一种越说越说不清楚的状态也并不奇怪。
——朱克奇 本市广电集团主持人
有关民治水库周边的规划与建设,议论已有多年,最近的几轮线上与线下的讨论,将相关意见展示得非常充分,应对部门也为澄清和解释工作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从舆情角度看,环境和民生问题的诉求,占据舆论制高点,任何不合法的建设项目,都会难以立足,至于规划或设想中的模糊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的定论,也会继续被质疑。在相关问题已被充分细化讨论的之后,避免舆情扩大的最好办法只能是认真应对每一个具体细节。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市民关心的是原规划为何更改动,国土规划委改变规划有何依据,经历哪些程序,以及是否征求公众意见?这些核心问题,并不在民治街道的权限范围,一个街道的办事部门无法解释,只能由市国土规划委来回答,但整个事件中,国土规划委都处于缺席状态,任由民治街道身处舆情漩涡。这是舆情应对的最大败笔。另一方面,开发商方面也没有闲着,不失时机地抛出所谓“市民维权是因个人利益受损”之说。利益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为合法利益维权天经地义,政府部门更有义务保护市民的合法利益。这部分舆情,不应成为政府不作为的理由和借口。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因为各有说辞,这起“罗生门”事件似乎很难厘清原委,更何况中间还有更多的利益揪扯——或来自官方,或来自企业,或来自民间。但是,真要较真,也没有什么不能查清。期待龙华新区或者深圳规划部门能给公众一个权威和信服的答复。
——胡文 本市媒体机构编委
民治水库事件中,街道办、国土规划局、环保部门、执法队与社区民众进行了多次对话,行动是积极的,回复内容也有法理依据。但从舆情走势看上,公众争议热度不断、此起彼伏,使舆情工作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涉及公众面较广,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直指蓝线规划本身,其本质是对居住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长远忧虑。舆情工作可从宣传民治水库社区整体治理优化方案入手,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恢复公众对环境的信心。
——聂晓梅 本市高校研究人员
民治水库的水质治理和周边公园建设,今年来一直是周边市民关注的焦点。而水质的恶化和附近商用项目容积率的变化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对舆情的反馈更应及时、准确,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相关项目的红线图纸,以正视听。在相关投诉指涉社区和街道利益的情况下,回应质疑更关乎政府行政的公信力,不应回避。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