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216期|高空坠猫砸晕大爷 宠物“肇事”还需法律治
2020-08-14 18:17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216期|高空坠猫砸晕大爷 宠物“肇事”还需法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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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梁煖

近日,据报道,黑龙江哈尔滨高大爷出门遛狗时,一只猫从楼上掉了下来,砸晕了老人。8月13日,涉事的猫主人回应称,猫是自己跳下去的,伤者要求索赔15万太多,建议走司法程序。这起意外谁也不愿意见到,谁由该为大爷的遭遇负责?猫主人再喊冤也要进行相应赔偿。这起事件应该引起所有养宠人士的关注,为自己敲响警钟。

高空坠物事件时有发生,活物伤人的法律责任还需进一步厘清。我国侵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猫主人该承担的责任少不了。本次事件暴露出部分养宠人士存在的两个问题:遛狗不牵绳和养猫不封窗。一旦发生纠纷,这些细节可就成了“致命问题”,严重威胁到社区安全和纠纷双方的利益。比如在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一名路过的女子被砸中,其瞬间倒地不省人事,大狗随后起身离开现场,不知所踪。找不到狗主人,厂房房东和租户各执一词,受伤事主未做伤残鉴定……这场人狗官司因其复杂性,还未有定论。

高空坠物加猫狗等宠物“肇事”,现实仍比案件复杂得多。回到深圳本身,我们仍要为和谐社区建设、完善养宠环境做好细节。家有猫狗等宠物,要注意在小区阳台、窗台等地方安装纱窗,防止因主人疏忽照看而导致猫狗坠落高楼的意外;同时各个社区还要完善高空摄像头的设置,对高空抛物进行调查取证,减少高空坠物现象;在户外遛宠物时,要为猫狗牵好绳子,遵守相关规定。

猫狗等宠物高空坠落的事件中,有一条信息很关键,就是饲主的认定。相关信息显示,2020年年底前,深圳将实现犬只芯片管理全覆盖,对于植入芯片的犬只,可以轻易追溯到犬主信息。而在实际对养宠物人群的执法管理中,除了牵绳封窗,还要看到弃养问题和无序繁殖的危害。我国饲养和繁殖宠物的门槛极低,导致养宠人素质参差不齐,并且能以极少的成本遗弃宠物。而侵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弃养宠物不但为责任认定增加了难度,更是会严重威胁社区环境和安全。为了避免意外事件出现后的风险推诿,深圳可以尽早提出方案,提前干预,制定宠物繁殖的相关规定,从源头规范宠物繁殖,提倡为流浪猫狗做绝育手术,以领养代替购买,关注全市的宠物饲养管理,营造良好的养宠环境。

综上,猫狗等宠物“肇事”,饲主及相关责任人勿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文明和谐的养宠环境还需多方努力,决定“成败”的往往是细节,对于可能涉及自身的意外事件,切不可有侥幸和大意的心理。另外,相关部门对于饲养、繁殖宠物的法规制定和知识科普也要跟上,增强养宠人的法律意识,在观念和行动上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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