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230期|教师可行使惩戒权,是强化家校互信的关键一步
2020-09-01 19:3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230期|教师可行使惩戒权,是强化家校互信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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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梁煖

今天是深圳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的日子,学生重返校园,校园教育的问题自然又受到许多关注。从9月1日起,《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下称《条例》)也正式实施,引人热议的是,《条例》赋予了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权力。

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家长孩子之间的关系一样复杂。小时候接收到的爱或恨,会在幼小的心灵里埋下种子。若是美好,便是如程门立雪或“我的老师藤野先生”般的教学佳话;如果欠佳,则很有可能出现在社会新闻版面上,变成“男子20年后当街殴打老师”之类的惊人事件。这个“度”难以拿捏,导致一些教师私下感叹,现在都不敢管学生了。

为此,《条例》中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学生在校园内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和批评,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同时还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打骂、辱骂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条例》为教师惩戒的尺度设定了边界,也尽力规避冲突,为师生关系留下温情的空间。同时,给了家长一个心理预期,让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在犯错误时会受到合理的惩戒,有助构建双方信任。教师惩戒权的正确、正当使用,是解决当下如何循着尊师重道的文化脉络,找到家长和学校、老师之间的互信空间,让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这一问题的有效举措。

其实,如何科学地界定长辈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就连很多家长都难以拎清。比如最近,江苏有一位14岁男孩向警方报警,说他的父亲在房间安装摄像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他父亲生气地说:“我监控监视你什么了?我是你什么人,你有多少隐私,我不可以监视你?”民警问情事情原委后才知道,这孩子沉迷游戏,每天熬夜打游戏至深夜,他父母又在外地工作,不希望儿子因为游戏堕落。对于此事,网友的看法不一,有人觉得家长要学会尊重孩子,有人觉得要严加管教。

“一写作业,鸡飞狗跳”,家长养育孩子的辛酸与老师教学时的辛苦可以由此映衬。将心比心,教师惩戒的方式只要合理、得当,家长和社会肯定能够接受。“教不严,师之惰”,这是我们都坚信的真理。从三味书屋的戒尺到现代社会的教师惩戒权,我们更加重视学生的成长和心理健康,但要让师道尊严与管理学生并行不悖,仍需要与时俱进的探索与努力。

好的老师能够影响孩子的一生,成为孩子宝贵的精神财富。条例相关规定出台,具体的细节还没有落地,更难以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教师惩戒权实施过程中,还要加强对老师的宣传和指导,并进一步规范,防止出现违法惩戒、不当惩戒、不敢惩戒等现象。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尊重老师,有错就改,正确面对老师的惩戒。教师与家长唯有将心比心,共同用爱心与耐心呵护孩子的成长,才能构建更加良好的家校氛围,营造和谐友爱的教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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