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洪星:不光夸大宣传,是一种欺骗行为,在外包装以及产品说明书上,明确把它当做药品进行宣传、销售,这个就符合《药品管理法》里面有关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来认定假药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