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常州市首例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宣判。宣告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欺诈销售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赔偿消费者损失7010559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