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八个月后行李箱主人被告上法庭
行李箱的主人刘女士,事发后只知道老人住进了医院,但是对于她的离世,一开始并不知情。直到2019年的11月,刘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这才知道老人的家人将她告上了法庭。
原被告展开辩论摔倒原因成焦点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刘女士是否因过错导致王老太太摔倒,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认为,对于王老太太的摔倒,被告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并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62万余元。
被告方辩称,老人绊在刘女士的行李箱上摔倒受伤,这是一个事实。但是刘女士对于死者的摔倒没有过错,更谈不上重大过错,对其死亡不承担责任。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商宁:在火车站,大家正常排队的过程当中,刘女士所有的动作都是一个合理的动作。王老太太在去追赶儿子的过程中,一开始是向后走的,她面前没有人,所以认为前面已经没有障碍物,也没有注意到有一个拉杆箱,所以她有一个突然向右的动作,才绊到了这个拉杆箱上。
被告方辩称,王老太太摔倒时,刘女士和箱子的位置是符合常理的。而老人的逆行,才是导致她摔倒的原因。
对此,原告方表示,如果被告刘女士在排队时,与老人保持一个安全距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