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新闻 > 图片深圳 > 

2018年度深圳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开始投票啦!看了最解气的是哪件?

2019-03-02 12:11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还记得2018年的消费维权事件吗?你最认可的是哪件?

你看了最解气的是哪件?

现在!

2018年度消费维权十大事件评选

开!始!了!

结果你说了算!

为迎接2019年世界第37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各成员单位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事件,经评审初选,推荐其中15件作为“2018年度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候选名单(本次候选名单按联席会议成员顺序排名)。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6日,3月8日将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评审会,确定“2018年度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最终名单并对外公示。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票,选出您心目中最认可的消费维权典型事件。

此!!!

点击投票

投票起止时间:

2019年3月1日18:00—3月6日24:00

候选事件一

所属部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件名称:汽车维修消费纠纷二审改判三倍赔偿,支持消费者正当诉求

简要内容:

邓某车辆因事故受损,其将车辆送至深圳某汽车公司进行维修并支付维修费9379元。次日邓某认为车辆维修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公司返厂维修,二次维修后依然出现质量问题。邓某认为该公司在两次维修后仍交付有问题的车辆已构成违约,并要求该公司出具原厂零配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后诉至法院。原审法院认为某汽车公司证明其提供的零配件有合法来源,而邓某没有举证证明该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故原审法院对邓某退还维修费用及三倍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后邓某不服原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审理查明后,该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使用的配件是原厂配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邓某关于该公司承诺原厂配件却使用非原厂配件的行为构成欺诈的主张成立。遂本院撤销原审法院判决,改判该公司依法承担三倍赔偿责任,驳回邓某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高畅韵]

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