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深圳推出10余项改革创新举措完善“有温度”的“个破”程序
2024-03-01 07:4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为全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深圳推出10余项改革创新举措完善“有温度”的“个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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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昨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接连举办两场活动,分别是邀请法治建设领域和破产领域40名资深专家,组成破产事务管理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推进破产实务与教学科研有效对接、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共享互补,打造全方位、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新格局。

2021年3月,深圳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为契机,设立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改革序幕拉开3年以来,这家机构做了什么?深圳个人破产改革之路走得如何?

记者近日了解到,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已推出10余项改革创新举措,为我国个人破产改革积累了丰富鲜活、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开展免费辅导2888人次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月16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启用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新址。新址位于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了1间讲解室、4间面谈室,并配备了休息区、存包柜、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新址各项功能布局更加高效便民、服务环境更显温馨。

“感谢你们耐心细致的帮助与指导!”完成咨询的郭先生向该署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郭先生是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第10000名咨询服务对象,他年事已高,不熟悉个人破产申请小程序的操作。像这样的申请人并不少见,他们不够了解申请条件,对个人破产制度也没有全面认识,无法规范填写和准备申请材料。

对此,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建了以正式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为主体的专业咨询服务团队,通过咨询热线电话、现场服务等方式,向群众提供免费的个人破产咨询服务,引导其合理选择破产程序,提供规范申请指引,极大提升法院审查个人破产申请效率。截至2月底,共组织完成辅导2888人次。

未来,该署还将推出个人破产心理辅导服务,启用申请前辅导“线上+线下”预约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不断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切实防范个人破产欺诈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在于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为其提供救济的同时,也必须切实防范个人破产欺诈行为。

据介绍,不同于企业,自然人的个人财产、家庭财产难以划分,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这些都增加了财产调查处置的难度。

深圳持续以信息互联互通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债务人财产信息的“一键查询”。2023年12月,“个人破产事务智慧管理系统”建成,实现与多部门的数据共享及破产事务的智慧化管理。2024年1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与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完成首例个人破产债务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每年11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启动债务人专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债务人信息,督促引导债务人自觉履行破产程序义务。

目前,深圳已建立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公示制度,实现个人破产信息登记、申报、公开环环相扣。此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i深圳”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个人破产信息进行全流程登记、公开。

推进管理人制度改革

积累丰富的案例样本

《条例》实施以来,深圳办结一批“首案”——内地首宗个人破产和解案、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首宗个人破产委托和解案等,实现了《条例》的全面适用,为改革积累了丰富鲜活的案例样本,形成有温度的个人破产程序。

在案件办理中,管理人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债权审查、财产调查、破产财产分配执行等多项职责。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编制了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截至2月底,已就156宗个人破产案件提出138名管理人人选。这是探索破产案件审判权与破产行政管理权相分离的重要创新尝试,为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人管理提供了范例。

从“试点”到“示范”,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组建优质人才队伍、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推进信息公开与共享等创新举措,持续深化个人破产改革。“出台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建立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两项举措列入2023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予以全国推广。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