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万个岗位“虚位以待”深圳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今日举行
2020-10-10 07:34
来源: 深圳特区报

3.26万个岗位“虚位以待”深圳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今日举行

人工智能朗读:

高校毕业生在深圳可享这些补贴

一、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深圳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于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困难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毕业生在单一学制的毕业阶段已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申领。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

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的统招毕业生、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的统招毕业生、本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申请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

(二)于毕业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补贴目录标准享受补贴,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仅对其职业技能鉴定缴费据实给予补贴。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于毕业2年内通过下列方式在本市实现灵活就业,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含20小时),并连续在个人窗口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二)从事餐饮服务;

(三)从事社区保洁、保绿;

(四)从事社区来料加工、衣件修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五)从事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非员工制)。

补贴标准:按本市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的2/3补贴,实际缴交低于该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于毕业2年内,在以下机构实现就业,与该机构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该机构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自愿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

(二)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

(三)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

五、就业见习补贴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含户籍和非户籍),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见并签订《见习协议书》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2500元/月/人,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