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平!深能环保合并用地
升级改造为南山能源生态园项目
T101-0010、T101-0054和T101-0058宗地位于月亮湾大道以南、妈湾大道以西,用地面积分别为54637.7平方米、24807.13平方米和8772.62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单位均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已分别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别为440305202000019号、NS-2017-0031号和NS-2019-0008号)。
合宗后用地情况:
T101-0010、T101-0054和T101-0058宗地合宗为一个地块,权利人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土地面积为88217.4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房,土地使用年期自2003年12月1日起至2053年11月30日止。
合宗后规划设计条件:
(一)用地性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二)用地面积:88217.45平方米。
(三)容积率:≤1.05。
(四)规定建筑面积:总规定建筑面积92752.54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77752.54平方米,配套管理服务设施7800平方米,游泳馆7200平方米。
(五)建筑覆盖率:≤50%。
(六)建筑高度:≤90米。
(七)总体布局及退线要求:
1.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
2.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景观影响专题研究,确保建筑形态与小南山景观的和谐一致,保证外型和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3.总体满足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
(八)机动车泊位数:配置220辆停车位。
(九)车行出入口:车行出入口近期设置在地块西侧妈湾大道上,远期待东侧规划道路建成后,应调整至东侧规划道路。
(十)备注之一:游泳馆需对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