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金融审判新机制 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
2021-01-05 07:2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探索金融审判新机制 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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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法庭探索金融审判新机制,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

原标题:深圳金融法庭为建设规范透明、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探索金融审判新机制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马培贵/文 何龙/图)法治是前海的名片,是前海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推动率先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金融业是前海深港合作区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是中央赋予前海的重要使命。前海立足这一使命定位,高质量推动金融产业发展,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发挥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功能,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取得多项“第一”。

作为全国第一家金融法庭,2017年12月,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深港合作区挂牌,负责审理深圳市辖区内除基层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不服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裁判的上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在创业板以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所涉证券合同纠纷和证券侵权责任纠纷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也由深圳金融法庭试点集中管辖。

深圳金融法庭根植前海,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示范的综合优势,先行先试,探索金融审判机制创新,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发挥金融审判职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年磨一剑,深圳金融法庭打造出了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精品案件,带出了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队伍,形成了一套专业化、规范化的审判机制,具备了自身优势,产生了品牌效应,在经验积累、审判能力、机制建设等方面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专业化审判机构

深圳金融法庭庭长袁银平说,立足深圳、面向湾区、放眼世界,建设世界一流的专业化审判机构,既是成立深圳金融法庭的初心,也是建设深圳金融法庭的使命。作为国内首家专门针对金融纠纷而设置的专业化法庭,深圳金融法庭承载着艰巨的改革探索任务。为强基固本,深圳金融法庭培养、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在审判队伍中,有法学博士,也有具有30余年金融审判经验的业务专家,还有从事过金融行业的青年骨干,超过90%的法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放眼全国,拥有这样“豪华”审判阵容的法院屈指可数,这也是深圳金融法庭追求世界一流的底气所在。

除了不断提高自身本领,深圳金融法庭还积极借助外力,建立了金融专家咨询制度,聘请来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北京大学等机构和高校20名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担任金融业务咨询专家,协助解决金融审判领域的新型疑难问题,为专业化审判引进智力支持。

在案件量逐年攀升、人员精简的情况下,为了更加高效审理金融案件,深圳金融法庭积极开展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建立金融速裁团队,实行二审金融案件简案快审、集中审理的审判模式。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受理案件进行快速智能甄别,并根据繁简程度进行自动标识和分流。金融速裁团队成立以来,审判工作全面提速,快速化解金融纠纷,多数速裁案件可在1个月内审结。

创新是前海的基因与发展动力,也是深圳金融法庭的品质。深圳金融法庭并非单纯的办理案件,同时也在探索完善金融审判机制创新,对内统一裁判标准,对外输出智慧成果。深圳金融法庭在总结提炼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多项创新性成果,涉及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多个领域,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多项成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2020年4月,在全面总结证券期货审判工作的基础上,深圳金融法庭建立了证券审判“15233”工作体系(1个前置程序,5大审理机制,2大重点内容,3种简化处理模式,3种不同情形),提出了一整套解决群体性证券民事纠纷的系统化方案,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群体性证券民事纠纷而构建的新型工作机制,在业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5233”工作体系还入选了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创新案例,并被评为2020年度深圳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优秀案例。

规制引导金融市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深圳金融法庭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制作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法治建设,推动深圳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考察深圳金融法庭时提出了这个要求,这也是深圳金融法庭的重要职责。作为我国乃至于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深圳金融业规模庞大,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在带来金融业高度繁荣的同时,也面临着监管上的难题。按照周强院长的要求,深圳金融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制作用,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更多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深圳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在金融案件审判过程中,注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合理把握借贷利率,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深圳金融法庭多次深入一线,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与金融机构面对面探讨发展之道,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深圳金融法庭成立三年来,累计受理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达7000余件,审结近6000件,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金融纠纷,通过具体的个案,对合法合理的金融监管规则予以维护,对于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予以坚决否认。

深圳金融法庭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先后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面广、风险高的金融纠纷,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为更加有力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圳金融法庭牵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维稳工作小组,协调研究重大金融风险案件,部署安排全市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近年来,针对金融机构存在制度和业务方面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4份,明确指出问题,并就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提出建议,发出的司法建议全部获得采纳,共同筑牢金融风险的防线。

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金融业大事件,也是深圳金融法庭发挥审判职能的新领域。为统一裁判标准,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并获授权,深圳金融法庭可对在创业板以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所涉证券合同纠纷和证券侵权责任纠纷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试点集中管辖。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深圳金融法庭牵头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举措,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各个领域,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兼顾市场、监管与司法各方关系。《意见》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试点对涉创业板案件集中管辖,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探索创新群体性纠纷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尊重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正确把握市场、监管与司法的关系。加快构建深圳智慧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

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通过司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做了很多探索,在这一领域我们走在了全国前列。”深圳金融法庭法官王畅告诉记者。深圳金融法庭在探索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下了大力气,还专门出台了中小投资保护的实施意见,走出了一条新路径。今年10月,深圳金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首宗由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支持诉讼并作为示范案件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支持诉讼方派员出庭支持诉讼。在新《证券法》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该案标志着“支持诉讼+诉前调解+示范案件”模式正式破冰,是探索新型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机制的历史性的突破,能够更加高效、权威、多元、便捷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包括特别代表人诉讼方面,深圳金融法庭也作了认真的研究和准备,目前已经受理一起人数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力争最大限度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袁银平表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深圳金融法庭使命崇高、任务艰巨,深圳金融法庭将继续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在探索金融审判新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打造金融司法新高地,努力把深圳金融法庭建设成为司法公正高效、品牌效应突出、审判水平卓越、专业人才辈出的世界一流金融审判机构。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