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公斤女商人抽脂减肥成植物人,昏迷10年后死亡主刀医生被批捕
2020-12-29 11:06
来源: 红星新闻

61.6公斤女商人抽脂减肥成植物人,昏迷10年后死亡主刀医生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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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被忽悠“严重肥胖”吸脂失败成植物人

出事前,张津华是一名商人,她和丈夫王焕凯旅居匈牙利,在异国他乡经多年打拼,“还算成功,一家人衣食无忧。”2008年7月,张津华回国。不久,张津华便到名会红美容诊所进行咨询。

身高170cm,体重61.6kg……在常人眼中并不算胖的张津华,在名会红美容诊所当时出具的《人体成分析报告》中,体脂百分数为“肥胖”,腰臀脂肪比率为“严重肥胖”。因此,在诊所“专家”的建议下,张津华同意手术:无痕紧致提升,玻尿酸、吸脂(腰腹一圈8个部位)……

2008年8月4日晚7点多,张津华再次来到名会红美容诊所,支付了12万余元费用后,在诊所“不允许家属陪伴”的规定下独自走进手术室开始各项诊疗手术,深夜11点多由主刀医生王良发进行吸脂等手术。但是,手术过程中意外发生:张津华陷入昏迷。此后,便一直呈植物人状态。

据名会红提供的材料显示,(2008年8月5日)约4:03分,张津华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变浅变慢,且血氧持续下降,至4:06分仍未缓解。4分钟后,诊所报警。但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救治记录摘要》则显示,“(张津华)因意识不清1小时,于2008年8月5日3点56分呼叫120。患者于1小时前在美容诊所内做美容手术过程中,突发意识不清,呼吸停止,给予肾上腺素应用,用量不详,呼吸机辅助呼吸诊疗后,病情不见好转,叫车转院,救护车4点22分到达现场……”

此外,北京朝阳医院“2008年8月5日10时的入院记录”中记载:(张津华)美容整形术后昏迷7小时(也就是凌晨3点左右昏迷)。

后经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名会红美容诊所在手术中使用的肿胀液总量约4000ml,盐酸利多卡因总剂量达2.4g,盐酸肾上腺素总剂量达4mg“使用量过大”。鉴定机构认为,名会红美容诊所对张津华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100%,张津华目前构成一级伤残和完全护理依赖。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报告

当时的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现为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则查明,主刀医生王良发及麻醉师余奇光麻醉用药利多卡因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一次限量6.0mg/kg的规定,致使张津华目前构成一级伤残和完全护理依赖。

2009年12月底,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出具了一份编号为“朝卫医罚字(2009)82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北京名会红国际医疗美容诊所并无麻醉资质,于是吊销其《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并罚3000元。次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又连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主刀医生王良发、麻醉师余奇光的《医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