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大数据联防联控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之间相平衡,中央网信办专门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杨晓蓉:这个通知指出,为了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的需求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被征集者同意,不得公布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当然,为了联防联控的需要,必须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而在今年10月,向社会征求完意见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规范》里也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指定机构应在60天内或者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删除事件应对中已收集、调用的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