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显示,2020年8月7日发布的新一批《平原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及考察通知》中明确提到,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登记,勿做X光检查,但此条款在2019年的招聘通知中并未出现。

△2020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及考察通知中对孕妇体检有详细的要求
总台记者多次尝试与上述两局工作人员沟通,但电话均未接通。
许女士的代理律师钟兰安表示,以往孕妇报考国家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等部门时,体检通知中都会有一套规范做法的描述。
钟兰安:按照合法的做法是暂缓体检,等达到做放射性的胸透的条件,再去做胸透。如果体检报告合格,就录用。
对于这样的结果,许女士并不满意,2020年11月,许女士和家人向河南新乡原阳县法院递交了起诉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的行政起诉状。起诉状中,许女士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撤销对原告不予录用的决定;依法作出录用原告的决定。11日,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那么案件的审理过程到底如何?
专家:可以以侵权为由发起民事诉讼
是否涉及就业歧视要靠法院裁判
11日,许女士的代理律师钟兰安表示,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法庭上态度坚决,恳请法院驳回许女士的起诉,法院未当庭宣判。
该局在法庭答辩称,案件属于民事争议,认为许女士将缔约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按照行政范畴诉诸法律的做法“是明显错误的”。对此,钟兰安律师表示,许女士还未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签署教师聘用协议,并没有协议的约束,所以不可能以协议为由提起所谓的劳动仲裁,此案件就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原告徐女士来说,她有权利提出行政诉讼。
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还认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过了最长一年的起诉期限。对此,钟律师表示,在这一年中发生了新冠肺炎和原告分娩,都属于不可抗力,应该扣除4个月的时间,因此没有超过期限。
最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表示,不予录用许女士的行为不违反任何行政、民事法律法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专家表示,此案是否涉及到法律中的就业歧视还要靠法院裁判。
截至发稿时,法庭未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总台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总台央广记者/张浩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