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律师:偷拍视频涉嫌侵犯隐私权
目前网上搭讪的视频账号很多,法律界人士表示,搭讪偷拍视频实际上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隐私权
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焦阳表示:
制作搭讪视频并公开发布在社交平台上,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未经过被拍摄主体明确同意,都是违法行为,也都会违反民法典有关隐私权的明文规定。
法律界人士表示,拍摄者与被拍摄者的这种交往互动,包含了被拍摄者的容貌、语言、声音及所处场所等方方面面,属于被拍摄者的社交隐私范畴。
从法律意义上应该被认定为隐私权所保护的私密活动。如果拍摄者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拍摄并记录这种搭讪行为本身就违反法律,更不用说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播放。
此外,搭讪视频所拍摄的内容涉嫌侵犯被摄录人的个人信息。如个人的行踪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之一。在前述搭讪拍摄的情况下,往往会暴露被拍摄者所处的某个特定的空间场所,比如说可能是他在回家的路上,可能是他住所的附近,或者是他工作单位的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