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侦查
补充669册证据材料
自2018年5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陆续接到多名老人报案,反映被林国彬等人骗取房产并被清出家门。
经过6个月的缜密侦查,公安机关于2018年9月27日对林国彬等人收网抓捕,确定案件代号为“9·27”。随后案件被移送到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北京市检察机关抽调市检察院、市检三分院、朝阳区院三级院骨干力量迅速成立“9·27”办案组,由主管领导带头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补充669册证据材料,查清了案件事实。
审查发现,李某在办理借款合同时,林国彬等人勾结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王俊杰(已判刑),为老人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并且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王俊杰同时为老人办理了委托出售房产的公证书。
委托书上显示,李某委托林国彬公司员工林国强可以代为办理房产转移、过户事宜。一纸公证意味着老人的房产可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林国强代为出售。老人投资的新元公司跑路后,林国强作为受托人擅自把房子出售给了林国彬为转移处置房产而成立的背户公司——保俶公司。
老人的遭遇,是正常的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套路贷诈骗?随着检察机关深入审查,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林国彬拉拢原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巡察支队指挥室警长庞笑天(已判刑)投资入股,庞笑天利用手中的公安内网查询权限为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供多名被害人信息,帮助选择老年弱势群体作为诈骗对象,并利用公安专业知识,为犯罪组织对抗公安调查、被害人维权出主意、想办法。
同时,办案组通过审查数百G电子数据,还发现了律师李春杰教授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编造谎言、进行虚假诉讼的铁证。其间,为非法侵占被害人房屋、快速攫取不法经济利益,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勾结万元春、谭宁两个暴力清房团伙,采取撬门换锁、强行闯入、拖拉抬拽、威胁辱骂、强占房屋等暴力手段,强行将被害人及其亲属、承租人驱赶出住宅。9名公证人员明知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诈骗犯罪,在公证环节仍故意不详细告知被害人所做委托公证的法律风险,为林国彬等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等公证文书,参与诈骗犯罪。
根据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办案组准确认定该案为套路贷诈骗犯罪,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查清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四个特征,收集完善证据,为准确认定涉黑犯罪并追加认定谭宁清房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了证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