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在2018年年底,黄娟、李宏伟看到我国家安全机关一系列反间谍案件的宣传之后,他们彻夜难眠,双方同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首,但是又反回来想到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和家庭,大学还未毕业的女儿以及80多岁的老母亲,他们选择了放弃。
但法律没有给他们逃脱惩罚的机会,2019年4月,云南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黄娟、李宏伟采取强制措施。今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黄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以间谍罪判处李宏伟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黄娟、李宏伟相互配合实施的间谍犯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无法挽回的损失,留给我们的则是一道“国与家”“法与情”的思考题。《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划出了我国公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与境外人员交往中的红线,一旦越线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