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33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9.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1.1万人次,占23.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5万人次,占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6万人次,占3.5%。
图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原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33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92.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9.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1.1万人次,占23.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5万人次,占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6万人次,占3.5%。
图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原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