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科学城专项立法6月实施
2023-04-27 08:32
来源: 深圳商报

全国首部科学城专项立法6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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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4月27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4月26日,在首届光明科学城论坛开幕前夕,《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拟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围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载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出系列制度安排,是全国首部科学城专项立法。

支持以市场化运营推进设施开放共享

记者注意到,《条例》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多项支持举措。例如,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明确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光明科学城开发运营企业承担光明科学城范围内创新载体和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成果转化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支持开发运营企业通过市场化运营,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共享。

在用地管理方面,推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实行科研、生产等主导功能设施与宿舍、商业、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混合布局。

《条例》明确支持在光明科学城探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并进一步支持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探索实行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

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条例》明确市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探索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实施按需精准引才计划;鼓励高等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支持港澳优秀大学生在光明科学城创新创业;支持有关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满足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

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落地难、转化率低是普遍性难题。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条例》提出多项制度:一是支持设立在光明科学城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成为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链,鼓励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引入技术经理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服务;三是支持光明科学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按照规定利用与本人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在职创办企业。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