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相关的解释说明能否做到同步,甚至一定程度的超前。尤其是,近来有关小产权房的猜测本来就多,相关规定肯定会触动社会敏感神经。对于这种几乎可以肯定会引起不解和猜疑的信息,就尤其需要力争主动。应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信息发布,在“目的”、“意图”等方面的解释,是非常重要的。
——朱克奇 本市广电集团评论员
作为如此重大的民生决策,引发争议是必然的,如何从网民发言中寻找有效建议,这才是重点。网络不是虎,官员应善用,网络也是获取民意的重要形式。通过听取网民意见,再来作出解释可能效果更好。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有关部门可以学习和参考互联网时代的“迭代思维”,在与基层民众互动的过程中,调整政策细则,不要希望机构行为,公共政策可以一步到位。
——汪洋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深圳出台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实施办法符合国家目前的相关法规和精神的。但是,深圳对这一办法的宣传还不够全面细致,以致引起了社会的猜疑。要消除人们的疑虑,一是要做好解释宣传;二是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小产权房政策,比如通过完善相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形成能够适应所有小产权房处理的规定,三是要加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消除人们的疑虑。
——谢志岿 深圳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副所长
市规划国土委的应对较为及时,第一时间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关切。但此类问题十分复杂,需要通过具体的执行和积累的案例及产生的实际效果来引导和跟进舆论。政府部门的通病:既不重视也不善于利用自己的官方网站进行舆论引导。
——辜晓进 本市高校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