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舆情处置缺乏相应的“柔性”,需要在面对媒体进行回应的同时做好童工的处置问题。往往在舆情处置中并非绝对的“对错”问题,更多的是处理的尺度以及能否通过媒体得到民众对依法行政的谅解。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劳动监察部门公布调查进展情况,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响应层级亦随着调查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升,事后对违规企业予以了处罚,并做好相关童工的善后工作。此次童工事件性质恶劣,引发了境内外主流媒体的关注,对深圳企业用工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儿童权益保护机制缺陷的反思。
——侯文昌 正义网传媒研究院副院长
公布调查结果,遣送童工回乡并对违法公司予以处罚,符合舆情处置基本原则。但舆论关注的焦点已不再局限于曝光的雇佣童工问题,而更关注贫困区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如何从根本上杜绝童工问题才是关键所在,否则类似的舆情还会死灰复燃。
——沈阳 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童工的处境令人同情,解决童工的问题,也不是深圳一地可以做到的。深圳有关部门为此而承受了一定的指责,这说明当前社情、舆情的复杂。面对这种比较复杂的舆情事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与媒体进行沟通,通过媒体把各方面情况讲清楚,应该能够收到更好的舆情应对效果。
——朱克奇 本市广电集团评论员
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大众媒体及时告诉公众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不仅仅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体现政府部门积极负责的态度,推动事件妥善处置,还可以占住时间和心理上的主动,最大限度消除谣言影响,防止失态恶化升级。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虽然雇佣童工现象有社会和经济的深层次原因,但不应该由劳动部门来承担全部责任,更不应该因为就业、民族等因素就违背法律,所以机构行为和信息发布都算是有规可寻和方向正确。从处置效果来说,只是方式显得粗暴简单了些,缺乏立足法理、针对民意的引导和解释。
——汪洋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让一群未成年孩子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与文明社会、现代化城市的形象不符,启动对企业的查处、对孩子的送回程序,正当、及时。至于舆情方面以“贫穷”的名义提出的不同意见,可联手当地政府和社会多方面综合解决,但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上,无论是政府和媒体都应明确立场,坚守底线。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虽然相关部门未能防范于未然,但事后处置算是中规中矩。“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从童工的利益计,在目前的情境下,究竟该严格执法还是该网开一面,这本身是个问题。
——谢志岿 深圳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所副所长
相关企业和劳动管理部门的回应和处理还算迅速。特别是福永街道在媒体报道当天即发函相关企业介入处理且公开表明查处态度,对平息事态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做得并不够。未能通过网络或主动联系媒体厘清事情真相;未能对媒体关于“并非个案”和这些孩子前来打工的背景(例如是自愿还是胁迫)等关切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如果做到这些,相信网络舆论会有更多正面反馈。
——辜晓进 本市高校研究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