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市规划国土委公布《关于 2013年第五批城巿规化项目公示的通告》,拟将莲花山南边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国有储备用地性质变为“商业性办公+商业用地”,未来将在现有足球场所在地规划建起150米、200米左右的两座高楼,引发周边居民及部分足球运动爱好者的不满。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27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71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 91条;本地论坛网帖355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本地论坛:一、多数网民要求保留现有绿地;二、部分网民不满政府部门擅改规划;三、部分网民认为建设商业用地属利益“作祟”。
事件节点:

根据规划,莲花山下占地2万多平方米的足球场将被建设为高楼。
图为该足球场夜景。(深圳商报记者 林晓斌摄 2013/12/27)
2012年4月,本地多家媒体报道了位于莲花山脚下、占地约两万平方米的展鹏足球场,违法占用国有储备用地长达8年之久。对此,有关部门决定拆除其中的8400平方米用作儿童医院的临时停车场,其余部分仍由展鹏足球场经营。
2013年12月19日,深圳论坛帖文《市规土委欲更改中心区用地性质,破坏我们美好的中国梦•深圳梦》,对市市规划国土委更改中心区用地性质表示反对,并希望有关部门对居民意见予以重视。
2013年12月27日,据《深圳商报》报道,“针对草案公示以来,有无收到市民提出过意见和建议、草案中提到的两座百米商业楼预计何时开始进入项目规划、报建审批、何时能够正式动工兴建、竣工以及投入使用等问题,记者于12月23日先后给市规划规土委、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发函咨询,不过截至目前尚未得到正面答复。”
2013年12月28日,据《晶报》报道,市规土委表示,法定图则中的“02-01”、“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中的“体育产业用地”,在以后的规划中也会结合具体情况安排适当的体育配套功能。
2014年1月9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表示,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已于2000年1月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 02-01、02-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产业用地。按照1997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体育产业用地(C6)为商业性公共设施用地(C )的一类,并非属政府团体社区(GIC)用地中的体育用地 (GIC3)。由于城市发展时序安排,该地块一直未出让建设,而作为临时体育场地在使用。
对于规划部门对该处法定图则修订的原因,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解释,“在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大背景下,福田中心区用地供应乏力,必须推行集约节约的用地政策。本次法定图则修编从统筹城市发展宏观需求和活化片区功能出发,结合该地块紧邻地铁站点的区位优势,对该地块进行集约复合利用,其用途有办公、酒店、商业和商务公寓等多种类型,并要求配建不少于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体育和文化设施,不少于3000平方米用地的公共活动空间,另配建公交首末站一处。目前该地块尚未出让,该委正在开展法定图则修编公示工作,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公示通告明确的征询渠道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该委将结合公众意见对图则进一步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