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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告知,拒绝无责
郭兵表示,
如果当地政府或者社区
向返乡人员明确告知了收集目的
并承诺严格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返乡人员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
可出于自愿向社区报备。
(图源:图虫创意)
如果政府部门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
肆意强制要求报备,
就可能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违法,
理论上属于无效行政行为,
返乡人员可以拒绝相关报备要求,
并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十条”,
即使感染新冠病毒,
社区也无权强制要求居民
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等,
这意味着即使报备,
出现任何状况
社区也无法就此采取实际措施。
许可分析,
在实施“乙类乙管”后,
并不存在个人层面上的防疫政策,
但国家想要了解人员流动情况
以及可能带来风险的需求是合理的。
不过,
这种信息收集行为应该是匿名化的,
“不需要了解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
只需要了解每天有多少人从哪里回来,
是否感染过等就足够了。”
许可进一步解释,
对整体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监测,
有利于制定更加合理的相关政策,
例如及时增加医疗物资储备、
提前进行医院扩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