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互联网医院新冠首诊和抗原检测,医保都能报销
2023-01-03 09:19
来源: 南方plus

广东:互联网医院新冠首诊和抗原检测,医保都能报销

人工智能朗读:

记者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落实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医保政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广东近期出台政策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参保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互联网医院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包括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费用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都被纳入省医保支付范围。

新冠患者网上首诊可报销

此前广东已将参保患者“互联网+”复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在此基础上,12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但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前段时间到呼吸科挂号的患者挺多,妇产科的也不少,主要是自诉有新冠病毒感染的相关症状,希望开对症治疗的药物。”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该院开设了新冠免费咨询线上门诊,可以进行咨询,但不能诊断、开药。有线上开药需求的患者,医生会引导其到互联网医院网络门诊挂号、开药。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互联网医院主要服务复诊患者的续方开药,且只有复诊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报医保,所以医生一般要与患者确认其并非首诊;而在新政策下,对新冠患者不再有复诊的要求,网上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也被纳入省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广东还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全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网上就诊医保覆盖范围越来越大

近期,“互联网+医疗服务”成为许多慢性病患者更愿意选择的就诊方式。

12月9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互联网复诊服务的通知》,明确已开通医保互联网复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为本市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医保互联网复诊服务。

记者走访广州多家三甲医院发现,根据当前相关就医规定,参保人在指定的定点医院互联网就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复诊续方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并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结算诊查费。12月中旬以来,部分互联网医院复诊服务范围更已经扩大至包括二类门特病种在内的所有门特病种。

记者还获悉,目前多家三甲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正在调试系统,未来,广州市直医保的参保人也将能享受网上就诊的医保结算待遇。这意味着非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互联网医院复诊,也可以进行医保结算,这将大大增加网上就诊的医保覆盖范围,为更多患者医保就医提供方便。

[编辑:朱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