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标要求
光明完成248个园区名单上报
据了解,2021年1月19日,2021年第1次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要求研究制定全市电力系统改造工作总体方案,并成立专班推进实施,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变电站改造建设工作。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深入走访龙岗、龙华、宝安、光明等任务较重区的工业园区,了解园区业主、企业等多方面诉求,指导不断完善方案。
与此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先后三轮书面征求各单位、各区的意见,并与深圳供电、财政、发改等部门单位多次当面协商。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有关方案报于2021年5月27日提交市政府七届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方案》按照“站在高起点、瞄准重难点、把握关键点、注重时效性”的总体思路。具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认识转供电现象产生的历史成因,尊重转供电主体的历史作用和贡献。同时,工业园区业主作为相关供电设施的产权人,应当履行升级改造的主体责任。为规范新增园区供电行为,《方案》要求新增工业园区资产权属所有人应将验收合格的配电设施设备交由深圳供电局维护管理。二是惩奖并行,宣传引导。严厉查处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加收电价等行为,打消转供电主体非法谋利空间,促使其规范供电管理并参与升级改造。为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对积极参与升级改造的园区予以适当支持。与此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三是统一标准,先易后难。制定和推行有关标准,引导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改造配电设施设备。考虑到此项工作直接触碰转供电主体权益,实施难度较大,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拟率先完成国有、集体经济参与的园区配电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四是完善法制,理顺体系。为巩固升级改造成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全市开展电价、电力管理体制方面改革,推动理顺电力价格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了解到,根据光明区实际情况,市下达光明区工业园区供电升级改造总数为248个,其中区属国有园区12个、非区属国企2个、集体园区112个、民营园区12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