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行以案说险:警惕“帮信罪”谨慎保管银行卡
2022-09-23 12:0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圳交行以案说险:警惕“帮信罪”谨慎保管银行卡

人工智能朗读: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9月23日讯 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就能轻松赚钱?别傻了,这可是犯罪!近年来,部分人受利益蛊惑,将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获利,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案例:吴某是家住湖南新化的一位全职妈妈。她贪图小便宜,被小利所诱惑,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不顾风险,收集了家人和朋友的多张银行卡并租借给犯罪分子使用。吴某窃喜,于是从中获利了近万元,却并不知其租借的银行卡涉及违法犯罪的金额高达近亿元,情况严重。最后,吴某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名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案例分析:

1.对银行卡的重视和警惕程度不足

从吴某角度看,随意收集并租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表现出其对银行卡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不知道租借银行卡的行为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从吴某亲朋角度看,当亲戚或朋友向自己借用银行卡时,没有意识到这是反常行为。银行卡关联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保证本人使用,不得出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

2.明知故犯,贪图小利诱惑

吴某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诈骗活动,仍因金钱小利而收集并出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贪图小利诱惑,认为出租银行卡就可以拿到好处,“赚取”钱财。

3.缺乏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案例中体现了吴某及其家人、朋友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足,他们都并未意识到出借、出租银行卡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会涉及帮信罪。

防诈小提示:

1.重视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

加强对银行卡的重视,要意识到银行卡关系到个人基本信息和金融隐私信息,不得将银行卡转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对于丢失的卡片应及时挂失或销卡;不常用的卡也建议及时销卡销户。

2.不贪图小便宜和蝇头小利

不要被诈骗分子提供的小利所迷惑。出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若银行卡涉案,出租人也将承担法律后果,不仅要被罚款,更将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

3.了解法律常识,增强风险意识

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对待自己的银行卡。如果在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就已经违法,犯了“帮信罪”。最容易犯“帮信罪”的行为是租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给犯罪分子。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姣姣科普: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讲就是明知故犯,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辑:陈昕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