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23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出台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8月16日,深圳市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20条举措聚焦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等方面,当中很多凸显深圳特色的举措具有创新意义。这也是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深圳因地制宜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集纳包。
一揽子对策激发民企创新活力
近年来,深圳民营经济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商事主体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商事主体累计存续总量约408.08万户,其中民营企业有247.71万户,占同期全市全部企业比例95%以上。
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被摆在《措施》的首要位置,深圳抛出了平台经济、产业集群、应用场景开放等一揽子对策。
《措施》提出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设立平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此外,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民营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措施》提出依托地方征信平台整合水电、海关、税务等银行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及金融、商业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
为民企发展拆除隐性篱笆
针对部分民企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方面对民企设置隐性壁垒的诟病,《措施》出台了多条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包括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等。
其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应当采取国有和民营分类的方式进行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数量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
拥有雄厚产业基础的交易平台在提升深圳城市资源配置能力,集聚产业发展要素,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交易平台建设,同时,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有序参与境外项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将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健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既有硬措施,也见软服务。《措施》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行业商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