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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深圳市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

2015-08-19 15:04 来源:深圳新闻网

人工智能朗读:

 

专家点评

在该事件中最需要点赞的是公安部门,针对社会舆论的关注重点,短时间内就实现了事实确认和信息传播,配合媒体的传播影响力,该事件马上掀起了全市乃至全国范围的舆论热潮,是新媒体政务的成功实践。但是也应该看到,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公安机关要慎用手中的舆论发布权,既要做好准确信息的甄别扩散,也要当好谣言终结者,防止假信息、诈骗信息“搭便车”。

——庞胡瑞 国家民委舆情中心干部

在该事件中,罗湖公安的表现可圈可点。一方面,反应迅速,李美娇被陌生人带走当天,警方不仅立即进行查找工作,还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公开事件信息及进展,有助于安抚网民情绪;另一方面,多方联动,@深圳罗湖公安 对于#寻找李美娇#的话题设置,既有利于话题集中性传播,又方便了网民的跟踪关注、积极参与并提供线索。在不少类似的打拐、寻找走失儿童的事件中,新媒体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相关部门可对此进行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新媒体,掌握信息发布技巧,与媒体、网民等多方合力破解儿童走失难题。

——陈晓云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资深分析师

政务微博成为突发事件中连续不断发声的重要平台,在女童被带走事件中,@深圳罗湖公安 不断借助微博平台及时通报事件进展、举报电话,并适时与媒体微博、草根网友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发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进行女童的救助,是一次官民合作、官媒合作的有效尝试。

——朱明刚 人民网舆情频道主编

此事件集中体现了社会正能量。在儿童失踪事件上,全社会力量被动员起来,公众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递信息,共同参与寻找失踪儿童;警方行动迅速,调动公共资源积极搜寻线索,40小时后寻获女童。事件中,相关部门反应较迅速,信息披露及时全面,机构行动积极,网络引导有效,负面评价较少。网民对事件的讨论高度理性,对媒体、警方等在事件中的表现给予积极评价。

——李朝晖 本市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负责人

涉事小学公布的热线电话始终畅通,工作人员对大量查询需要千百次重复回答相同的问题,可谓应对有度、耐心,令人赞佩。罗湖公安的处置速度也为进来频陷舆情漩涡的深圳公安赢回分数,令人欣慰。从舆情传播观察角度看,传统媒体的关注力在急剧下降,作为弱关系链、边界旷远的新浪微博对地方事件的关注在减弱,未来处置本地舆情事件要特别关注作为强关系链腾讯微信朋友圈。

——陆亚明 本市媒体研究者

一则小女孩被陌生人带走的微信,引来媒体和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在有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女孩被领回。期间,警民间的信息接力和全过程的传播联动可圈可点,也赢得了网民的赞誉。鉴于深圳是个以移民为主的城市,市民的归属感及安全感较弱,来自不同地方的移民对城市生活的适应情况叶各不相同,更何况是未成年的孩子。所以,如果能利用此类舆情时段,在后期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也可借此树立更有作为、更具情怀的政府形象。

——陆岚 本市媒体研究人员

在该事件中,充分体现了在危机中警方、媒体、网民通力合作所爆发的能量。《寻人启事》首先刷爆微信朋友圈,接着“@人民日报”发布寻人微博并得到大量转发,腾讯QQ也全城助力发文,罗湖警方立案后也立即利用官微“@深圳罗湖公安”实时跟进发布案件进展,广大网友在论坛、博客网站等转发帖文、博文,最后,南都报道事件始末,还原真相。不论是警方的快速反应、及时搜寻,还是媒体和网友的信息转发、鼎力相助,都体现了信息时代处理危机时全民联动的力量,值得点赞。

——汤景泰 省内高校研究人员

女童失踪事件可以说是多媒介平台共同发力的一个典例:从传统媒体到微博、微信,这一事件牵动了全城市民的心,也让各种信息第一时间向警方汇集。

——谈浩渊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事件体现了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特色。从网友发帖求助,到本市及全国各地媒体通过官微传播,再到大V转发,甚至公安部陈士渠主任督办,及深圳公安快速侦办,并通过官微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使事件呈现动态性与透明性,激活了社会的善良资源。该事件也体现出深圳的城市特色,建议公安部门对事件进行样本分析,总结经验,由此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整个事件中,虽然全城参与寻找失踪儿童,市民和媒体释放巨大热情,但是和警方的所作所为更像两张皮,警方开始甚至没有立案,错过了最佳捕获时机。可以推断出的因果关系是,或许是因为市民的高度关注,给了警方以压力,因此提高了破案效率。

——汪洋 上海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黄成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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