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就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而法治则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人民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不断探索创新实践。201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推出10个方面36项措施,保障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截至去年年底,宝安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969家,在深圳各区中排名第一。工信部日前发布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深圳共有169家企业入围,宝安有51家企业入围,成为入围企业最多的区。宝安区早在2017年就发布了《宝安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文件,宝安区人民法院也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执转破”机制改革、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宝安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呵护宝安的企业健康成长。
创新机制
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今年4月,最高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为全国各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南。
近年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标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创建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互联网+行业协会”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法庭+互联网诉调中心”,举办5G直播知识产权案件进企业园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联合区科创局等单位高质量完成宝安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专项调研,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成7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能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宝安区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获得多项荣誉,如荣获全国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第五届“深圳版权金奖”版权保护奖,同时审结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办结的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诉深圳美钻周六福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入选2019年度深圳十大商标典型案例,办结的深圳窝友之家诉成都原景旅居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全省法院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结的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50万元,创造区法院单笔罚金最高纪录,充分彰显了宝安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态度和决心。
先行先试
打造“执转破”基层样本
作为产业大区,宝安每年都会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歇业,随之而来的就是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僵尸企业”引发的执而不结的问题日益严重。对此,宝安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服务辖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的时机,率先探索将“执转破”机制引入倒闭企业的处置,成功实现“类破产模式”向“执转破”模式的转型,并逐步打造“执转破”基层样本。
早在2007年,宝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创造性地引入破产清算的核心规则,率先建立倒闭企业的“类破产”模式。同年8月,出台了《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流程指引(试行)》。2015年4月,成功移送全市首例“执转破”案件,2018年,被确立为全市第一批“执转破”管辖试点基层法院。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企业家需要一个创新的生态环境,如何营造一个企业家愿意发展、创新、冒险的生态环境,即使公司破产也不能击碎企业家创新的梦想,让企业家继续保持创业的动能。”宝安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转破”案件有100多件,有30多家公司宣告破产,解除限制措施1300多人次,“执转破”工作机制为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大助力。
2020年9月29日,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局就“执转破”程序及劳务工欠薪处置追偿程序联动机制签署备忘录,该项工作形成由传统的法院执行程序参与,转变为执行与破产程序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宝安区人民法院将充分调动公安、信访、劳动、工商执法等多部门共同清理“僵尸企业”,维护职工利益,有效化解潜在信访案件,形成专项报告、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的“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执转破”工作真见实效。树立“破产不等于失败,失败还能重来”的正面宣传导向,真正发挥破产制度对于构建有序竞争环境的重要作用,发挥市场这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控作用,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诉源治理
精准调处涉企业纠纷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固本之道。近年来,宝安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尽量促成调解结案。
为更好满足企业司法需求,在区多元调处中心搭建了商事纠纷专业化联调对接平台,引入深圳市贸促会、保险业协会等多家商事调解组织,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纠纷化解服务,有力降低企业纠纷化解成本,高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以非诉的方式化解大量涉企业纠纷案件,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
2020年2月,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的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泽某自动化有限公司签订口罩生产设备销售合同。受疫情影响,德某公司未依约交付设备,双方因此引发纠纷。宝安区人民法院松岗法庭会同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联席调解,矛盾双方于2020年3月5日达成初步和解协议。后德某公司突然反悔。3月9日,泽某公司到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宝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当即开展案件审查工作,并在审查通过后当日予以诉前财产保全立案。
3月11日,宝安区人民法院松岗法庭、松岗街道司法所、信访办、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再次组织矛盾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人员引导矛盾双方共同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3月12日,承办法官对本案调解协议和证据材料进行司法确认审查,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本案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德某公司未主动履行,宝安区人民法院快速启动执行程序,告知德某公司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其按期履行协议。该纠纷多次出现新情况,但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精准服务,依法妥善采取调解、执行等措施,既促进案件高效化解,又引导经营主体重契约、守信用,获得社会广泛赞誉。
同时,针对相对集中的行业纠纷,宝安区人民法院主动围绕企业经营中如何降低法律风险开展专题宣传,如福永法庭针对辖区物流企业多、物流纠纷多的特点,开展物流行业“以案释法”普法宣讲会,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吕静 张定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