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字发动机推动经济动能转换
2021-08-26 08:5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用数字发动机推动经济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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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在疫情冲击下,深圳的数字经济逆势高速增长,表明深圳有着发展数字经济的丰沃土壤和良好生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既有动能,也有势能,更有潜能。

深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8446.6亿元,占全市GDP比重30.5%,总量和比重都位居全国第一!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亮出了深圳数字经济发展的靓丽“成绩单”。

在疫情冲击下,深圳的数字经济逆势高速增长,既说明数字经济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载体,为深圳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驱动与支撑;也表明深圳有着发展数字经济的丰沃土壤和良好生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既有动能,也有势能,更有潜能。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要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为经济带来增量的同时,带动经济存量的转型升级。一方面,要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另一方面,要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深圳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快速转换,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打破各种信息壁垒,加快数字基础建设。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两大要素。破解数据碎片化、“信息孤岛”等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瓶颈、难题,就必须打破各种不必要的信息壁垒。对深圳而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数据价值,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为数据经济畅通道路。要加速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的底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世界先进、模式创新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标杆城市,为深圳数字经济更上一层楼筑牢坚实基础。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深圳要在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的法制保障,确立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则,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数字经济健康运行,守护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