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杰律师认为,大数据杀熟这种情况在两个阶段涉嫌违法,第一个是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阶段,可能涉嫌违法收集个人用户信息。第二个阶段是运用大数据杀熟的实施阶段,涉嫌的是价格欺诈,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它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暴杰:“在2021年的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重点指出了关于差别待遇,以及大数据杀熟具体的认定,我们认为可以考量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如果我们发现行为是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用户习惯等,实施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这种我们就可以认定是其中之一。第二种实施差异性标准、规则和算法的。第三种是实施差异性付款条件和交易方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