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暴杰告诉记者,大数据杀熟这一现象从2016年就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大数据杀熟一般是指,经营者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运用大数据和算法分析消费者的偏好、消费习惯、支付能力等信息,建立了用户画像,然后将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得更多利润的行为。大数据杀熟具有价格歧视的表象,但是在本质上,大数据杀熟应当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人工智能朗读:



[编辑:陈苏雅]


北京奥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暴杰告诉记者,大数据杀熟这一现象从2016年就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大数据杀熟一般是指,经营者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运用大数据和算法分析消费者的偏好、消费习惯、支付能力等信息,建立了用户画像,然后将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从而获得更多利润的行为。大数据杀熟具有价格歧视的表象,但是在本质上,大数据杀熟应当属于一种价格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