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
禚某朋与禚某某又共饮一瓶白酒
(图源:图虫创意)
此时
高某、陈某、于某在隔壁房间饮酒
禚某朋与禚某某自己喝完后
又到高某、陈某、于某的房间继续饮酒
结束后各自离开
禚某某在回家途中因醉酒昏迷在路旁
巡逻民警发现后
联系其家人并将其送回家中
次日8时许
禚某某在家中死亡
后经司法鉴定
系乙醇中毒死亡
(图源:图虫创意)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
死者禚某某主动喝酒且过度饮酒
其亲属在其醉酒后
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治措施
致使其醉酒身亡
本人和家人应当承担80%的责任
禚某朋在与禚某某和胡某共饮两瓶白酒后
让受害人在另一房间继续饮酒
对被害人的饮酒过度负有较大责任
且未履行将其安全送回家的义务
应承担10%的责任
胡某作为同桌饮酒人
未对受害人进行提醒相劝
致其过量饮酒
应承担1%的责任
高某、陈某、于某在死者已喝酒较多
且出现醉意的情况下
仍与其饮酒
三人应承担6%的责任
禚某英作为饭局的组织者
在受害人饮酒期间
未对其进行提醒劝阻
且亦未对受害人醉酒后回家的护送作出安排
存有过错
责任比例可按3%为宜
郯城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