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军”:
广州公证处、深圳遗嘱库60~70岁立嘱人占比近五成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重要形式,广州公证处是市民办理公证遗嘱的重要场所。何思明介绍,这些年到广州公证处办理遗嘱业务的人群中,年龄段集中在60岁~70岁之间的老年人占比约为50%,而70岁~80岁之间的老人订立遗嘱的也占到了30%。
闵齐双则介绍,深圳遗嘱库总遗嘱登记数量超过两万份,60岁以上老人立嘱人群占比接近八成,老人仍是立嘱“主力军”,其中60岁~70岁人群占总立嘱人数近一半。对于老人立遗嘱,闵齐双认为要提前准备遗嘱。“我们曾经上门为一位百岁老人提供遗嘱服务。也有一些老人到快进ICU才想到要立遗嘱。”闵齐双表示,立遗嘱的人必须头脑清醒,所以要提前准备。
揭由敏在深圳遗嘱库担任3年多的公益律师,她留意到近年立遗嘱的观念也逐渐深入到市民心中。揭由敏曾接触过一个阿婆,此前她有一栋自建房,原先想立遗嘱待自己百年后留给子女,但后来这栋自建房被拆迁了,可以换好几套房子,阿婆心想反正都是要留给子女的,于是直接在拆迁合同上写上了子女的名字,哪知房产证办下来后,已经拿到产权的子女就不赡养她了,阿婆最后只能去法院起诉。因此揭由敏建议,老人立遗嘱要有很好的规划意识。
尽管“生前安排身后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实际操作中还是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导致遗嘱“执行难”。
“后老伴”
拿着遗嘱难办过户
近日,林淑菁接待了一位年近七旬的求助者刘姨,她的老伴去世还不到4个月,但对于老伴留下的遗嘱,其前妻所生的3个孩子拒不配合。“他们觉得父亲不该把房子留给我这个后妈。”
刘姨于1997年和丈夫王贵(化名)结婚,两人都是二婚,当时王贵和前妻有三个儿子。婚后刘姨一直操持着家庭,2017年,王贵立下公证遗嘱,表明在其去世后,将在海珠区的一套商品房留给刘姨继承。
此后,王贵身体每况愈下,于今年4月在养老院里去世,而当他去世后,刘姨拿着遗嘱想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却遇到了王贵儿子们的阻挠,他们拒绝交出房产证配合刘姨过户。“我虽然是后妈,但这套房子是老伴留给我的唯一住处,如果他们不配合按遗嘱进行过户,我以后住哪里?”近日,刘姨已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在这种再婚家庭中,原配子女和‘后老伴’因遗嘱起纠纷的情况较为普遍,最近两年此类纠纷呈现增加趋势。在多子女家庭中,再婚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通常都会遇到阻力。这类纠纷往往拖得更久,最后都需要法院判决强制执行,通常到了要对房子进行拍卖的阶段,当事人才肯接受调解。而有些案件中还有养子女、继子女的问题,关系到继承人的范围。这些因素都会给案件带来较大的调解难度。”林淑菁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