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无偿领养”? 实为售卖猫粮 律师:针对不合理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2024-04-20 08:5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猫咪“无偿领养”? 实为售卖猫粮 律师:针对不合理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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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小虎)4月17日,市民阿鹏(化名)向本报反映,他和女友在线上看到宝安有家宠物店可以无偿领养小猫,两人便去店里选猫。与店家签了领养协议,阿鹏和女友带着猫回家后才感觉可能被套路了——商家用“无偿领养”做噱头,让领养者绑定支付宝购买猫粮保障套餐,而且协议中的多项条款对领养者做出不合理的限制。

记者采访了解了整个过程,并就其遭遇咨询了律师的意见建议。

打着“无偿领养”名义,实际却为售卖猫粮套餐

“我们在小红书上看到商家发出无偿领养小猫的帖子,才去了他的线下店。”4月18日,阿鹏向记者发来帖子截图,“被套路的不单是我们,还有很多人。”记者根据截图,找到了商家在小红书上发的贴子——配有小猫咪照片下写着“宝安猫猫无偿领养”等字样,贴图下有多位网友询问“真的免费领养吗?”,商家回复“都是无偿的”;还有网友留言是骗人的。

“去之前他们没谈有协议的事,等我们选好猫了,才跟我们说有协议。”阿鹏说,他和女友是4月16日去的线下店。阿鹏签了协议付了首月款后领走了一只两个月大的小猫,回家第二天发现猫咪的状态较前一天不太好,就找商家提出解除协议,“但商家说要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无偿领养只是噱头,真领养时要购买保障套餐,每月交296元。”阿鹏介绍,套餐包含咨询服务和提供猫粮等,付款绑定支付宝,“商家不终止协议,我不交钱就会影响个人征信。”

商家称帖子是引流方式,解除协议须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18日下午,记者和阿鹏来到线下店,阿鹏再次提出想解除协议退还猫咪,该商家工作人员表示,签合同时他们是做了解释的,领养方也是自愿签字的,如果想退还并终止协议,就按合同约定处理。

记者表示其线上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工作人员说,这只是为了引流。

阿鹏质疑协议中多个条款不合理,如领养者7天内要解约需交高额的违约金,10天内猫咪因疾病死亡,只能换猫,却不能终止合同。商家声称合同是正规的,“你选猫,我们卖粮”。

律师:格式条款存不合理限制,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18日晚,阿鹏留言,猫咪状况不好,医生初步诊断为猫瘟;深夜,阿鹏又留言猫咪“走了”。昨日下午,阿鹏传来截图说,商家表示可以换猫,但暂未回应他们想退款和终止协议的诉求。

针对阿鹏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翔。陈律师表示,领养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格式条款约定的在猫咪死亡的情况下不允许解除合同是对领养人权利的不合理限制。另外,商家在线上平台发布的“无偿领养”帖子有违《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目前,阿鹏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就像阿鹏反映的一样,被商家打着“无偿领养”噱头诱导套路的消费者还有不少,消费者在选宠物时,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询问核对相关信息,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宠物健康报告、疫苗接种记录等凭证,避免被坑。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