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服务行业消费提醒》发布 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需“敬而远之”
2024-04-13 09:39
来源: 深圳晚报

《健身服务行业消费提醒》发布 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需“敬而远之”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13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郑志鹏 实习生 黄南) 近年来,随着市民健康意识的提升,深圳健身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市民对于健身、瑜伽和体育培训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在满足市民健身多元化需求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市民投诉维权现象也日益增多。日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健身服务行业消费提醒》(以下简称《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防范意识,理性消费,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同时,也警示体育经营者,要加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建设,摒弃套路营销,共同创造和维护深圳体育消费环境。

《消费提醒》建议市民在选择体育健身服务机构时,应坚持“三看一防”的原则。一看证照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等;二看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环境、规模等;三看诚信情况,包括市场口碑、社会信誉、是否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等;一防是市民在面对各种“打折、优惠、促销”等营销活动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那些明显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机构需“敬而远之”,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体育健身行业多采用预付式消费方式(如健身消费年卡、私教课程等),《消费提醒》建议市民在进行此类消费时,应首先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购买服务时长,以低于半年或不超过50个课时为佳。同时,建议市民使用数字人民币预付消费模式,提防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或因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遭受经济损失。

保留交易凭证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市民在进行体育消费时,切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坚持先签合同、后付款。推荐采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的“深圳市体育健身行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前需详细确认合同或协议条款内容,认真核对收款账户信息、退费、转卡、纠纷处理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和商家承诺一致,同时切忌将钱款转给个人账户代收。同时,签约后要保留好合同或协议、预订票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

《消费提醒》鼓励市民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整理好相关证据,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坚持依法维权,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举报投诉,也可通过行政调解或法律诉讼维权。


[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