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多项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提高上市门槛 新增退市情形
2024-04-13 08:5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沪深交易所发布多项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提高上市门槛 新增退市情形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昨日,沪深交易所就股票发行上市、现金分红、退市等一系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业务规则严把上市入口关,提高企业IPO门槛,同时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新增退市情形,加大市场化出清力度。

本次修订中,沪深交易所均提高了企业发行上市门槛。其中,主板企业将第一套上市标准的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由6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由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由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将第二套上市标准的现金流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5亿元;第三套指标的预计市值由8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8亿元提高至10亿元。

创业板的第一套上市标准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第二套上市标准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亿元提高至4亿元。同时,上交所还将同步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对于提高IPO门槛的考虑,深交所指出,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现实需要看,目前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存在不适应性,主要是财务指标偏低,部分申报企业利润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偏弱,上市后业绩容易出现较大波动。

为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现金分红,进一步提高分红的持续性、稳定性,沪深交易所将对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采取强约束措施。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同时鼓励上市公司一年内多次分红。

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深沪两市共有135家公司退市,其中112家公司强制退市。本次修订进一步加大市场化出清力度,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和投资价值: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造假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增加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新增财务造假ST情形;严重资金占用且不予整改纳入规范类退市,切实增强对大股东侵占监管震慑。另外,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控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上市公司都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此外,沪深交易所对于股份减持、重大资产重组等制度都进行了优化。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也将做出了重大调整,此后将不再披露沪深股通实时买入交易金额、卖出交易金额和交易总额,沪深股通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 


[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