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不成事”反馈窗口来了!
2023-03-14 10:04
来源: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深圳“办不成事”反馈窗口来了!

人工智能朗读:

为方便办事群众辨识,树立统一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差别融合办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近日,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统一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并使用统一的LOGO。

政务服务场所命名规则

变更后名称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各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深圳市XX 区(新区、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如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街道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区 (新区、合作区)XX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如福田区莲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街道 XX 社区便民服务站”,如莲花街道福中社区便民服务站。

(五)市级专业服务厅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多个同类服务厅需以地名区分的,名称为“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XX服务厅(XX分厅)”。

图片

▲深圳市政务服务场所统一LOGO

[编辑:单铭捷]